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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建質〔2016〕13號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建設局),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質監站作用。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和《吉林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其監督人員考核管理辦法》(吉建質〔2016〕6號)的規定,根據《關于開展2016年度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監督人員考核工作的通知》(吉建質〔2016〕7號)的要求,今年4月至5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成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考核組對全省59家市(州)、縣(市、區)級監督機構進行了考核。本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監督機構性質、專項監督工作經費、監督人員配置情況、辦公場所及執法用車要求、監督檢測能力、信息化建設、工作及廉政制度建設情況等。現將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考核,考核組采取聽取了匯報與實地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59家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工作質量進行了考核。經考核評定,基本合格24家,不合格35家。通過考核發現,絕大多數監督機構在人員結構、設備配置、辦公條件、制度建設等方面符合機構設立基本要求。在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落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行為、提高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有效的監督保障作用。具體表現為:
(一)認真履行質量監督管理職能。各監督機構依據《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吉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規定,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及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程序要求,以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為依據,以監督抽測、巡查、竣工驗收備案為手段,督促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落實質量責任、制止各種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不良行為、發現并消除質量隱患,對受監工程實行了有效監控。多數質量監督機構根據不同責任主體及工程實際,制定質量監督方案,提高了監督工作效率,保證了工程質量。
(二)大力開展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兩年行動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專項兩年行動實施方案》,各質量監督站在搞好日常監督工作的基礎上,嚴格落實“兩書一牌”制度,消除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加強工程質量主體責任落實,截止目前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三)各質量監督機構完善了技術管理、質量管理、財務管理等制度,且執行到位,明確了工作內容、工作范圍、執法依據和各項崗位責任制,規范了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各地質量監督機構還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一系列的地方性行政法規,進一步規范了質量監督工作行為,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力度和水平。
二、主要問題
(一)個別監督機構性質未明確。如:梅河口市、洮南縣等。
(二)多數監督機構辦公經費及日常監督管理經費未有保障。如:通化市、榆樹市、九臺市、德惠市、農安縣、磐石市、舒蘭縣等。
(三)個別監督機構的質量監督人員編制及專業崗位配備不能滿足質量監督基本要求。如:集安縣、通化縣、柳河市等。
(四)個別監督機構政企不分,資金管理和人員使用混亂。
如:梅河口市、大安市、長嶺縣、集安縣、通化縣、輝南縣、德
惠市、農安縣等。
(五)多數監督機構執法用車和檢測設備配備不能滿足監督要求。
三、幾點要求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機構建設,順利完成監督機構體制轉變。為此,各地要加強與同級財政部門溝通,以爭取到能夠保證監督工作正常開展所需的經費。另外,對一些監督檢測儀器設備配置不全、執法用車不滿足要求的監督機構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撥付經費,盡快完善,確保監督工作正常開展。
(二)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指導與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質量監督站的作用。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正確認識質量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經費、人員配備和辦公條件等方面為監督機構爭取有利的政策環境。
(三)各級監督機構要認真總結經驗并根據省考核組提出的意見和整改要求,不斷改進工作質量,促進本單位監督管理工作日趨完善。對考核中存在的監督管理工作方面的問題,要認真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繼續加強信息化工作管理,完善系統配置,提高監督工作質量,保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有效運行。
(四)各級監督機構要不斷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監督人員業務學習和培訓工作,鼓勵一人多崗,以彌補專業不配套問題。提高監督人員責任意識、監督執法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以適應新形勢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需要。
(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考核工作,對此次考核不合格的監督機構,暫時不予核發《監督機構考核證書》,監督機構整改后,應當向省住建廳提出重新考核書面申請,由省住建廳重新考核公布。
(六)監督機構考核實施動態考核,在日常監管過程中若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將收回《監督機構考核證書》,取消監督資格。為貫徹吉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質量發展綱要實施質量強省戰略2016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吉政辦〔2016〕34號)精神,省住建廳將對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考核情況進行回頭看。此次監督機構考核工作將與省質量強省戰略聯席會議室年度質量工作考核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制。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6月14日
附件 :第一批合格的質量監督機構名單
1.長春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2.吉林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3.永吉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4.樺甸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5.延邊州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6.延吉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7.敦化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8.汪清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9.和龍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10.圖們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11.安圖縣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12.龍井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13.琿春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14.四平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檢驗站
15.白城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16.遼源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17.東遼縣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18.松原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19.白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20.撫松縣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21.靖宇縣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22.長白縣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23.臨江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24.通化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